2006年5月2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一版: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奉化一男子犯坐牢“十年之痒”
邢婷 张雄

  17岁那年因奸淫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;27岁那年因妨害公务又被判刑1年,今年37岁的陈某每隔10年坐牢一次,近日又因持假刀抢劫出租车司机,被奉化法院判处3年6个月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。2005年4月17日晚,陈某因手头拮据,便拿了一把玩具刀藏于身上,拦了一辆出租车,来到僻静处,拿出“刀”威胁司机,劫得现金250余元及小灵通1只。